股票撮合成交规则 股票撮合成交规则详解
1. 1月28日撮合价格计算方法
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,即A>=B。计算依据是根据前一笔成交价确定最新成交价。
假设前一笔成交价格为C,接下来买单价格为A,卖单价格为B,根据撮合原则,计算机将A和B进行撮合,并依据前一笔成交价C确定最新成交价。
2. 2023年6月11日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
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%以内,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,买卖方申报价格高低决定成交。
在撮合成交时,成交价格是在昨日收盘价的上下10%范围内决定的,最高买入价和最高卖出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成交,且申报价格高者优先成交。
3. 2023年6月12日股票成交的优先原则
优先原则包括价格、时间和成交量最大化,低买单高卖单、时间优先、成交量最大。
低的买单和高的卖单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成交,时间优先原则指先报价的买卖单先成交,成交量最大化原则在时间相同情况下优先成交。
4. 1月28日股票挂单成交顺序
先挂单先成交,买一九元的300手完全成交,其次买二以八元成交50手。
在撮合成交中,先挂单的买卖方先成交,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,买一的300手将先完全成交,然后买二的50手成交。
5. 商品撮合成交规则量大优先
成交价格不能高于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0%,按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。
在商品撮合成交规则中,成交价格限制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%以内,且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自动撮合成交。
6. 2023年03月17日08:00股票撮合成交规则
股票交易市场中,买卖方通过经纪商委托进行撮合成交,保证市场公平透明。
股票撮合成交规则主要在交易所中进行,确保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、成交量最大化等原则,维护投资者权益。
7. 2023年2月20日集合竞价阶段成交规则
合适价格委托可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,开盘后资金可用。
在集合竞价阶段,委托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可在开盘前成交,开盘后资金可用,根据价格和时间顺序排队撮合。
8. 2021年10月9日交易所受理申报规则
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委托后立即发送信息至交易所主机,申报竞价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。
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委托后需立即发送信息至交易所主机,公开申报竞价,根据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。
9. 2023年6月12日股票撮合成交“价格优先,时间优先”原则
在撮合成交中,价格优先,时间优先是自动撮合原则。
股票撮合成交规则中坚持“价格优先,时间优先”的原则,自动撮合成交,保证公平交易。